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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防控方案

发布时间:2011-06-23来源:作者:

日前,中国CDC(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04H4感染防控方案(试行)》,对肠出血性大肠杆菌(EHECO104H4规定了严格的防范与控制措施。根据方案要求,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均应及时予以报告,并原则上要求其住院治疗。 

明确3种病例诊断标准 

各地首例确诊病例须经复核 

根据中国CDC确定的定义,EHEC-O104H4疑似病例为,发病前10天内曾在该病流行地区旅行或居住,或发病前10天内与该病临床诊断/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有血性腹泻或腹部痉挛性疼痛等症状,无实验室证据诊断为其他非EHEC-O104H4感染者;(2)有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外周血涂片破碎红细胞≥2%)、血小板减少、肾脏受累(血尿、蛋白尿、急性肾损伤)等溶血性尿毒综合征临床表现者。确诊病例为,疑似病例具备下列之一者:从粪便标本中分离到EHEC-O104H4菌株,stx1/stx2基因检测阳性;从粪便标本中检测到stx1/stx2基因阳性,同时aggRwzyO104)和fliC H4)基因检测全部阳性。

临床诊断病例为,在同一起暴发疫情中,与确诊病例流行病学密切相关,并排除其他疾病的疑似病例。                      

根据该方案,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按照感染性腹泻报告要求上报,并在传染病报告卡中注明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EHEC-O104H4感染;及时采集粪便和其他相关标本,以备检测。 

该方案要求, 各省(区、市)首例确诊病例须经中国CDC复核。

疑似病例也应住院治疗 

如暴发疫情将实行零报告制度 

该方案规定,出现散发病例时应采取4项防控措施。其一,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应要求其住院治疗。其二,医疗机构对住院病例应按照相关诊疗指导原则,预防和控制该病医院感染。其三,社区卫生机构对居家治疗的轻症病例应定期随访并提供必要指导;对密切接触者要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疾控机构应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患者家属或相关人员做好排泄物和被污染物品的消毒处理。 

发生暴发疫情时应采取3项防控措施。其一,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卫生、教育、宣传、农业、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共同研究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及时控制疫情。其二,在医疗机构的肠道门诊和肾病科开展主动监测,启动疑似病例日报或零报告、腹泻病疫情动态报告等报告机制。将食品中EHEC-O104H4纳入地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其三,开展“三管一灭”(管水、管粪、管饮食,消灭苍蝇),加强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 

该方案明确要求,疫情控制期间,应及时组织对疫情发展趋势和控制效果评估。最后一例确诊病例发生后10天内无新发病例时,经专家组评估同意,可将防治工作转入常规监测与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