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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人要坚持定期复查?

发布时间:2007-01-30来源:结核病防治科作者:

   结核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其治疗原则为“早期、联合、规则、适量、全程”。因其菌群的特殊性,根据病人的情况治疗疗程可分半年、9个月、一年,甚至更长。抗结核治疗一般都是3~4种药物联合应用。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因此在结核病的治疗过程中,药物既可以治疗疾病,也可能产生毒副反应,有些毒副作用是患者自身可感觉到的,有些毒副作用是要通过检查才能发现的。
    
结核药物在服用过程中可出现的毒副作用包括肝、肾功能,血液系统损害,药疹、平衡能力失调,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关节疼痛等等,但常见的是肝、肾功能损害及白细胞、血小板下降或因血尿酸代谢失常导致的关节疼痛等,只有通过定期复查才能发现是否有改变。
    
另外,还需要定期复查痰涂片及X线,观察治疗效果,便于医生及时调整治疗,以利患者早日康复。
    
由此可见,治疗中的结核病人定期复查是治愈结核病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