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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民间组织(NGO)参与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活动的申请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17来源:结核科作者:

为更好的促进民间组织参与第八轮南郑县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活动,根据《第八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领域民间组织参与项目指导方案》,现将民间组织参与项目活动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申请单位必须是南郑县的合法的民间组织(指具备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单位)。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申请。

2.项目申请书的要求

(1) 要描述完成项目所需的必要条件和已具备的条件。

(2) 至少应有3名执行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

(3)项目计划书需要由机构和团体法人签署意见并签名,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3.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应一并提交下述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2)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NGO项目负责人职务任职复印件;

(4)项目申请书一律用A4纸填写,计算机打印,一式四份。

4.南郑县全球基金项目办公室及其专职项目管理人员不在申请人范围内。

5. 申请的单位应确定直接组织实施项目活动的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活动内容

NGO应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应邀参加各级项目执行机构组织的相关宣传活动、培训和会议,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区发放宣传资料,每年至少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

三、确定NGO的方式

1.公开发布与NGO合作信息

申请活动的信息都应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及网络等进行公布,并保证一定的社会知晓。

2.NGO根据南郑县全球基金项目办公室申请指南提交书面申请。

3.全球基金项目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对所有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最终确定NGO机构。

4.确定条件

(1) 既往有结核病领域或者相关领域的活动经验优先;

(2) 在政府机构、医疗系统和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

(3) 具备开展项目活动的能力;

(4) 具备相应的财务管理能力。

5.签署项目执行协议

南郑县全球基金项目办公室与NGO签订项目执行协议书,最终确立合作关系。

四、申请的有效期

项目申请截至日期:2009年11月30日中午12时整,超过申请截止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申报者应认真详实的填写《第八轮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流动人口结核病民间组织项目申请书》,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人

信函请寄:南郑县全球基金项目办公室                            

邮编: 7123100                       

联系电话:0916--5512001                             

电子邮件:   tbnanzheng@126.com                         

 

 

           南郑县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办公室

          2009年11 月15 日

 

 

 附件     民间组织参与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活动申请书

项目承担单位概况

  

 

  

 

单位负责人

 

电话

 

项目负责人

 

电话

 

职工总数

主要项目活动

是否有详细的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计划

¨(请随申请书提交)

¨

每年承诺发放流动人口结核病宣传资料数

是否愿意接受县级项目办的指导和监督?

¨        ¨

是否愿意每季度上报活动报表?

¨        ¨

申请项目的时限

      日至             

承担单位主要人员

 

工作单位或部门

  

  

 

 

 

 

 

 

 

 

 

 

 

 

 

 

 

 

 

 

 

 

申请单位承诺书:

我单位对上述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获得资助,我们将严格遵守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办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项目工作时间,按计划认真开展项目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我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承担责任。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