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肺结核诊断标准(WS 288-2008)
确诊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诊断为确诊病例:
– 痰涂片检查阳性即涂阳肺结核;
– 痰涂片阴性但结核分枝杆菌分离培养阳性即仅培阳肺结核;
– 肺部病变标本病理学诊断为结核病变者。
(2)凡符合下列三项之一者为确诊病例之一涂阳肺结核病例:
– 2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
– 1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加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
– 1份痰标本直接涂片抗酸杆菌镜检阳性加 1份痰标本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阳性。
(3)凡同时符合下列二项者为确诊病例之二仅培阳肺结核病例:
– 痰涂片阴性;
– 肺部影像学检查符合活动性肺结核影像学表现加1份痰标本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阳性。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诊断为临床诊断病例(涂阴肺结核):
– 三次痰涂片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和伴有咳嗽、咳痰、血痰或咯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
– 三次痰涂片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和5个单位结核菌素(PPD)试验强阳性;
– 三次痰涂片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和抗结核抗体检查阳性;
– 三次痰涂片阴性,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及肺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为结核病变者;
– 三次痰涂片阴性,疑似肺结核病例经诊断性治疗或随访观察可排除其他肺部疾病者。
注:符合临床诊断病例的标准未痰检肺结核病患者,纳入涂阴肺结核治疗管理;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指:与原发性肺结核、血行播散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任一种肺结核病变影像学表现相符。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诊为疑似病例:
– 5岁以下儿童:
– 有肺结核可疑症状及与涂阳肺结核密切接触史;
– 或有肺结核可疑症状及5单位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
– 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