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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汉中市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09-02-19来源:性艾科作者:

根据国务院《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国办发〔200640号)、《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艾滋病流行现状,制定2009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流行总体情况

汉中市自2002年发现首例艾滋病(AIDS)病人以来,艾滋病疫情呈快速上升趋势,感染人数每年以成倍的速度增长,流行区域面积逐年扩大,目前已波及十个县(区)的3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疫情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快速蔓延。

传播途径:三种传播途径在我市并存,经性接触感染的比例大幅度上升。2006年以前以注射吸毒为主要传播方式,但近两年经性接触途径传播的比例和数量明显上升。2008年经性接触途径感染HIV者占71.1.

㈢ 感染人群以外出务工的流动人口为主(2008年占91.5﹪),除一名婴幼儿外,年龄在17—49岁之间。女性感染者比例逐年成倍增加。

㈣ 病例来源及发现途径:疾控机构主动监测、采供血机构常规监测检验、医疗单位术前或门诊就医检测、羁押人员监测、省CDC确认反馈/外省确诊转回或疫情网上查询获得。我市所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绝大部分来自其它就医诊疗检测,其次是采供血检测,自主途径发现者很少。

㈤我市艾滋病疫情近两年呈快速、高增长态势,波及面逐年增大,大家要给予高度重视。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指标

(一)随时掌握全市性病艾滋病疫情动态,分析和预测全市性病艾滋病流行趋势,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及检测

1、监管场所高危人群监测

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是落实各项预防和关怀措施的基础。按照卫生厅、公安厅和司法厅的文件要求,继续完成“两劳四所”当年新进入的被监管人员中的高危人群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任务,并加强对筛查阳性者的管理。加强对参与筛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策宣传、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咨询服务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等有关知识技能。

监管场所监测覆盖率应达到100%。监狱、劳教所每季度监测一次;看守所、戒毒所、收容所每月监测一次;拘留所每10天监测一次。如果监测时段内没有新进入被监管人员,该场所应报零监测。

监管场所新进入被监管人员监测覆盖率应达100%

2、哨点监测

45月份开展哨点监测工作,计划完成400名吸毒人员的抗-HIV及梅毒检测。

3、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继续推广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VCT)服务,积极宣传国家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政策,对咨询和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艾滋病相关知识信息、心理咨询、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和确证检测,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

各县区疾控机构要结合高危人群干预工作,积极走出去,深入到高危人群集中的场所开展免费的VCT宣传,扩大免费VCT覆盖面,使更多的高危人群加入到自愿检测队伍中来,提高接受检测的人数。同时做好VCT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按月上报工作。

每个县(区)至少建立2---3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并加强工作质量管理。各县(区)2009年自愿咨询检测任务指标见下表:

 

县区

汉台

南郑

城固

西乡

洋县

勉县

略阳

宁强

镇巴

佛坪

留坝

合计

咨询及检测人数

600

600

600

550

550

550

550

500

500

250

250

5500

 

4、血液安全

从血液采集、检测的源头和临床科学合理使用两方面,切实加强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市本级开展对市中心血站血液“四病”(抗-HIV、抗-HBV、抗-HCV及梅毒)的监测。按照省厅要求随机抽查献血员血样总数的10%进行血清学检测,保证用血安全。

(三)行为干预工作

艾滋病的感染主要是由行为因素决定的,预防感染也只有通过控制或改变行为来实现,针对传播的三条主要途径采取以下相对应的措施和策略:

1、各县区疾控中心要定期、规范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进行随访干预,随访干预比例不得低于75%

2、在高危人群中推广使用安全套,重点人群包括暗娼和嫖客、MSM、多性伴者等,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套能有效预防艾滋病的健康知识。各县(区)疾控机构根据当地经性传播高危人群活动的特点,确保在主要场所摆放有艾滋病防病知识宣传资料、设置有安全套发售装置,方便目标人群购买,力争使目标人群在性活动中100%使用安全套;

3、建立有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的县(区),要提高美沙酮门诊的治疗人数,降低脱失率,年维持治疗率不得低于75%,年维持治疗人数不得低于200

4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按照《卫生部关于加强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陕西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做好孕产妇和婚龄保健人群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抗病毒药物应用、感染孕产妇和婴儿的随访以及医学指导等服务,并做好日常信息收集及管理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比例应达90%以上。

(四)病人管理

进一步做好感染者随访和病人免费抗病毒治疗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感染者及病人管理档案,定期、规范地收集和上报随访、CD4细胞检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信息。各县(区)疾控中心对已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及时进行流调、定期随访和CD4细胞检测工作,同时给予医学指导和行为干预,并提供相关的干预信息和抗病毒治疗信息及服务,提高抗病毒治疗的可及性,个案流调率及随访率不低于75%

各县(区)疾控中心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按照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方案的要求在治疗前及治疗过程中,为每位接受治疗的病人每年提供免费CD4细胞检测4次和病毒载量检测1次。在随访中发现严重毒副反应病例要及时上报并转诊。CD4检测比例:治疗者不低于95%,非治疗者不低于70%

(五)信息收集和网报工作

做好艾滋病疫情管理及上报工作,关系着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患者的救治、关怀工作是否能够实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各种数据之间,应符合逻辑,监测数据、疫情数据、治疗数据等能够有机链接,提高信息的利用价值。对新发现的感染者,在确认5日内完成网络直报,并及时完成个案流调。年度网络直报及时率不低于95%,常住人口年度个案流调率应达到95%,流动人口应达到50%

(六)健康教育

进一步通过多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2009年各县(区)疾控中心要将农民工、娱乐场所高危人群、基层领导干部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利用节假日及某些大型活动场所,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及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宣传。要求尽量扩大覆盖面,宣传内容要侧重预防控制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艾滋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同时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艾滋病感染者的关爱和对防治工作的支持,提高人们自愿咨询检测和自我防护意识,努力消除人们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

(七)培训

依照省疾控中心及市卫生局安排,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对基层工作人员及医务工作者逐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全年举办培训班至少2---3期,逐步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

(八)督导检查

    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抽查工作,及时掌握计划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调整工作计划方案,以全面落实、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市疾控中心将在5月底、11月底按照上述7项工作指标制定检查评估标准,进行综合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并上报省疾控中心。

         三、计划调整

         若上级业务部门的2009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方案下达后,根据上级部门计划方案的要求,及时调整工作计划,以全面落实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