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网络直报工作。
2、负责全市网络直报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对县级的各项师资培训任务,对全市网络直报系统进行质量评价。
3、每日按时上网浏览监测信息,及时发现异常报告情况,防止误报、错报失审情况发生。
4、对重点传染病及时进行疫情分析,为疾病控制提供决策依据。
5、不得有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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