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全国爱卫会等七部门《关于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规划的通知》精神和《陕西省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开展农村健康促进行动,在我市广大农村居民中大力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汉中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
一、背景
“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自1994年在我省启动以来,在省“行动”办公室的部署下,各地针对农村存在的主要卫生问题,结合初级保健和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各项要求,大力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取得了初步成绩。但是,我市广大农村,农民还较多地存在着落后、愚味和不健康的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卫生意识不强,保健知识贫乏,合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的能力不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2000年全国6省农村健康教育现状调查在我市的宁强县调查结果显示:农村15岁以上人群中,对饮水卫生、环境卫生、疾病预防等八项基本卫生知识的知晓率为17.5%-51.1%,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不足50%。
二、总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行动”工作机制;大力普及卫生知识,帮助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健康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三、具体目标
㈠ 组织管理目标
⒈ 建立汉中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农业局、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妇联、市扶贫办组成。汉中市主管文教卫生副市长任组长、副组长由成员单位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⒉ 各级“行动”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应将“行动”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要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行动”的日常工作。
㈡ 过程目标
⒈ 各级“行动”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2次协调会议,研究部署“行动”工作,解决出现的问题。
⒉ 各级“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对下级实施“行动”的情况检查督导1~2次。
⒊ 到2008年,农村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80%。
⒋ 到2010年,全市乡、镇卫生院能为当地居民提供健康咨询、行为干预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
㈢ 效果目标
⒈ 市“行动”办将参照全国“行动”办和省“行动”办推荐使用核心信息制定我市的“行动”核心信息,到2010年农村居民对“行动”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60%,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到50%。
⒉ 到2010年中小学生对“行动”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70%,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到55%。
⒊ 到2010年,农村无烟学校占、中小学校比例达到20%,15岁以上人口吸烟状况得到有效控制。
四、策略与措施
㈠ 加强领导,营造“行动”的社会环境
⒈ 加强政府领导,提供政策保证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行动”的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行动”规划项目和措施,统筹安排“行动”所需的经费,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向政府汇报“行动”的有关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⒉ 明确职责,加强协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业务技术指导和日常工作,各级各类卫生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开展健康教育,特别是乡村卫生人员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自己的工作,开展切实有效的农民健康教育,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专业人员要给予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级爱卫会要做好“行动”的协调工作,把“行动”纳入创建卫生县城、卫生镇活动中,引导农村居民积极参与改水、改厕等各项农村环境卫生建设,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
各级农业部门要把推广农业科技和健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工作规划。在农村科技培训工作中,增加传播卫生知识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干部和科技人员的健康意识,并组织农民收看“行动”节目。
各级教育部门要继续抓好农村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所需的师资、教材、课时等内容,提高健康教育开课率。
各级广电部门要继续推动“行动”音像材料的播放,电台、电视台要适当播放一些“行动”公益广告和音像材料,积极创作播放有关节目和专栏,使农村居民通过广播、电视获得更多卫生知识。要随着“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的实施,逐步扩大卫生知识的传播范围。
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加大对“行动”的宣传力度,使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行动”,促进新农村建设。
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优势,组织和发动农村广大妇女学习卫生知识,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乡村的妇女干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卫生人员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各级扶贫办在扶贫工作中要结合贫困地区存在的疾病与卫生问题,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贫困地区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努力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效保护劳动力,为贫困群众解决温饱,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㈡ 统一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各县区“行动”办公室要根据全市“行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开展年度“行动”工作的计划,上报市“行动”办备案,并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
在核心信息的传播中,要继续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并结合我市各地风俗习惯,把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结合起来,坚持开展“三下乡”活动,以及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㈢ 大众参与,保证农村健康教育可持续发展
⒈ 加强队伍建设
开展“行动”工作不仅要发挥各级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妇幼卫生、慢病防治等机构的专业指导作用,还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干部的健康教育理论和技能培训。要采取有力措施,把“行动”纳入乡村(社区)医生、干部的工作职责,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使“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⒉ 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行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把“行动”与本部门的常规工作结合起来,为创建活动、三下乡活动、生态农业建设、扶贫工作、救灾防病等实现资源互享,为“行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⒊ 广泛动员社会资源,促进社区积极参与
各级各部门应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充分发挥学校、企业、共青团组织、老年人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促进农民参与到“行动”的计划、实施、评价中来。
五、加强测评,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⒈ 市“行动”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行动”监测评价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行动”信息网络,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为“行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⒉ 市“行动”办公室负责“行动”工作的组织、督导和考评工作,每年要向省“行动”办公室报送当年工作计划、上年工作情况和效果监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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