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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07-01-30来源:地病慢病科作者:

1  监测

1.1  基本资料的收集与应用

(1)目的

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国麻风病(以下简称麻风)疫情和防治情况,了解麻风的流行动态与趋势、评价麻风防治效果,为制定和改进我国麻风防治策略与措施提供依据。

(2)内容和方法

a. 收集的内容

·人口资料:包括人口总数及不同性别、年龄组的人口数;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及自然增长率;流动人口数等;

·省麻风病例年度情况(卫统l0号表:麻风病防治工作年报表)

·县麻风流行病学情况;

·以县为单位麻风基本消灭达标情况;

·省麻风联合化疗实施情况;

·省麻风联合化疗药物需求状况;

·麻风初发病例初诊、年度随访及复发的个案情况(麻风初发病例初诊、现症病例年度随访检查及复发病例登记表)

·各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名称、通讯地址、从事麻风防治人员数、麻风村()数、留院病人数、联合化疗提供情况等。

b. 收集的方法

·资料的收集采用横向收集与纵向收集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是通过上下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的途径收集资料。

·县为麻风疫情资料收集与报告的基本单位,收集和整理的资料逐级上报给上一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供进一步汇总上报。本单位必须保存备份。

·各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需要按照技术档案管理的要求对资料进行分类、编码、装订、存档,并妥善保管。

(3)麻风疫情资料的应用

a. 疫情状况和流行趋势的分析;

b. 疫情资料的汇编和总结;

c. 信息的交流和查询;

d. 疫情状况的发布;

e. 流行病学研究;

f. 制定策略的科学依据。

(4)职责与分工

a. 各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负责收集本辖区的所有资料,下一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定期向上一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上报有关资料,并逐级验收。上一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应及时将有关资料信息反馈给下一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

b. 国家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负责对全国麻风疫情资料的整理、汇总和分析,并呈报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和其它相关部门。

(5)结果与评价

a. 资料收集和上报及时、准确和完整;

b. 收集资料的应用情况。

1.2  疫情及相关资料的报告

(1)目的

及时、准确地掌握麻风的疫情,充分发挥麻风疫情报告资料在指导控制和基本消灭麻风病中的作用。

(2)内容与方法

a.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麻风为监测管理类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在发现疑似麻风病人后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向辖区的麻风防治专业机构报告;

b. 进入计算机报告信息系统的,应按国家统一编制的计算机统计和报告软件系统录入计算机;

c. 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通知病人就诊或到现场诊查病人。对确诊的新发或复发病人及时填写“麻风初发病例初诊、现症病例年度随访检查或复发病例登记表”,对尚未判愈的现症病人每年需要随访并填写随访结果;

d. 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对每年的麻风流行病学、临床、治疗等情况进行资料汇总,填写相应的统计报表;

e. 各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按下表规定时间上报上一年所有个案登记表和统计报表:

上报的资料内容

上报的时限

上报至地级

上报至省级

上报至国家

麻风初发病例初诊、现症病例年度随访检查及复发病例登记表

次年120

次年1

次年2月底

省麻风病例年度情况(卫统10号表:麻风病防治工作年报表)

次年120

次年1

次年215

县麻风流行病学情况

次年120

次年1

次年215

麻风基本消灭达标情况

次年120

次年1

次年215

麻风联合化疗实施情况

次年120

次年1

次年215

麻风联合化疗药物需求状况

次年120

次年1

次年215

各级麻风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麻风防治人员数、麻风村院数、留院病人数、联合化疗提供情况等

次年120

次年1

次年215

 

(3)职责与分工

a. 各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必须按规定时限逐级上报有关疫情资料。

b. 国家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建立全国麻风疫情监测系统数据库,在完成原始表格数据的输人工作后,将该表格及时反馈原省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各地区在填写规定表格的同时,必须留有备份资料。

c. 各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必要的手续(经省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可以向国家级麻风防治专业机构索取全国麻风疫情数据库中本地区的有关资料。

(4)结果和评价

疫情报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上报的及时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2  病例的发现与管理

(1)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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