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评的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评验收由梁宝林副厅长任组长,成员由省地病办、省地病所及抽调10个设区市地方病防治管理和专业人员共20人组成。去年12月11日,对考评组成员进行了培训,统一了考评的方法和标准。
二、考评验收结果
考评总分为120分。评分在110分以上的县(市、区)为优秀,共14个县(市、区),依次是:眉县,临潼区,靖边县,略阳县,渭城区,韩城市,陇县,蓝田县,神木县,宁强县,宜川县,丹凤县,王益区,高陵县;评分在100—110分之间的县为优良,共5个县,依次是:黄陵县,洛川县,紫阳县,汉阴县,旬邑县;评分在90—100分之间的县为合格,共1个,是富平县。
考评验收结果表明,全省2006年确定的20个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均完成了示范县建设任务。
三、创建示范县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2006年20个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区),强化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经费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了“本底清楚、网络健全、宣教到位、措施落实”的新型防治模式。在具体的地方病防治工作中,各县(区)的做法和取得的成功经验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市、县、乡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地方病防治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均召开启动会,成立了以主管政府领导为组长的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各级政府领导把抓好地方病防治作为政府份内的重要职责,亲自抓地方病防治及示范县创建工作,并深入病区调查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尤其是2006年的政府换届选举和工作交接过程中,新任政府主管领导均能很快熟悉地方病防治工作,使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创建不中断,重视程度不减弱,工作质量不受影响,有力地保证了创建工作的完成。
(二)部门协作,配合有力。在示范县建设过程中,地方病防治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责,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工作。特别是各县(区)教育、盐务、水利、扶贫等部门,在宣传教育、硒碘盐供应、防氟改水、移民搬迁等地方病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靖边、神木县在落实碘盐供应上,采取“碘盐配给制”,两县通过县财政每年为农户补助购盐款达165万元;眉县、宁强县盐务局分别在一次性纸杯和围裙上印制“食用碘盐,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宣传语免费发放;洛川县盐务局(盐业公司)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逐年增加碘缺乏病宣传经费,并通过县移动通讯公司给全局干部职工定制了宣传食用合格碘盐的电话彩铃,制做碘盐宣传挂历400套分发到各销售碘盐网点。靖边县教育局为了抓好地方病健康教育,给每所学校配备健康教育专柜和展牌;黄陵县教育局落实在每所中心小学校园都刷写两条固定地方病防治标语等。其它各县相关部门也都尽职尽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形成了合力。
(三)摸清本底,措施有力。在各县(市、区)卫生局、地病办的组织下,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均制定了严密的病情调查方案,集中人力、时间,加班加点展开了广泛深入的入户调查,坚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并针对外出打工人员特点,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完成调查任务。病情原始资料均实施了档案化管理,作了细致的技术分析,为本县今后地方病防治工作提出了科学的设想和思路。
(四)经费保障,网络健全。本次示范县创建工作,省级每县投入4万元,各市、县(区)都投入了不少于2万元的示范县配套经费,基本落实了地方病防治专款。靖边、神木、略阳3县政府特别重视,县级财政分别落实了31万、30万和28万元的示范县创建和地方病防治经费;高陵、宁强等县也落实了16万元左右的地方病防治经费。各县(区)通过完成示范县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了“县有展室、乡有专柜、村有专册”的要求,并落实了县、乡、村各级地方病防治人员的职责,基本形成了运转良好的三级防治网络。
(五)宣教到位,效果显著。各县(区)充分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遍在交通要道和乡镇主要街道,均刷写了固定的墙体标语;教育部门将地方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到小学四到六年级健康教育课程,并开展了健康教育效果问卷评价。眉县在交通要道树立大型地方病宣传广告牌;靖边县将地方病防治知识编写成“陕北说书”的剧本,逐乡镇演出宣传;咸阳市渭城区采取学校印制地方病宣传单,由学生向家庭成员宣传,并由家庭主要成员签字后返还给老师的做法,有效地落实了“小手拉大手、学生包家长”的宣传模式;西安市临潼区、韩城市等地,还利用农村集会、红白喜事时自编自演唱大戏,向群众宣传地方病防治知识。从本次考评验收情况看,农村和城市儿童、家庭主妇地方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较以前有了大幅度提高。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市、县地方病防治专项经费不能得到保证。渭南市地方病防治经费多年来未能纳入财政预算,该市富平县人均0.1元的地方病防治经费未能完全落实,给防治工作和示范县建设带来了一定困难。
(二)基层专业人员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少数县级和多数乡、镇卫技人员业务水平有限,调查中存在漏诊和误诊等技术性问题,影响了病情本底调查工作的质量。
(三)一些地方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够细致深入,有单纯应付检查的现象发生,影响了地方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
五、今后工作意见
截至2006年底,我省已建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38个。各市、县(区)要借鉴在示范县创建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机制和防治模式,努力做好本地地方病防治工作。
(一)充分认识地方病防治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和长期性。地方病的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需长期坚持落实现有的各项防治措施,才能逐步控制地方病病情。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及广大地方病防治工作者对此应有清楚的认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二)加大对地方病防治经费的投入。各市、县(区)要按照省政府下发的《陕西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陕政发〔2006〕25号)要求,拓宽投资渠道,按照省上的要求标准落实防治资金。
(三)继续加大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各级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办法,加强对病区群众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使群众防治地方病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四)加强对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各设区市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地方病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能胜任日常防治工作的需要。
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抓好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成功探索,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获得了可取的经验,必将有力地推动我省实现消除地方病危害目标的进程。各市、县(区)要以创建地方病防治示范县为新的起点,建立稳定的长效防治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为从根本上消除地方病危害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