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卫科教发[2006]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总体部署,我部编制了《卫生科技“十一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