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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全市2008年缺碘性甲状腺肿治疗工作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08-03-13来源:地方病防治科作者:

各县区疾控中心:

按照省、市“十一五”地方病防治规划要求,今年全省继续组织开展缺碘性甲状腺肿治疗工作,全省计划治疗3.85万例缺碘性甲状腺肿病人,分配我市治疗病例不少于3000例。根据省地研所《关于2008年开展缺碘性甲状腺肿治疗工作的通知》(陕地研发[2008]5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08年全市缺碘性甲状腺肿治疗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治疗任务及对象

今年省上分配我市治疗任务总数为3000例,其中7141200例, 15岁以上1800例,以Ⅱ度病人为主要治疗对象(15岁以下可适当治疗一些Ⅰ度病人),50岁以上结节型病例不作为治疗对象。市上根据各县(区)2007年底甲状腺肿现症病人年报统计数据和省上关于将“治疗重点放在学校,对地方病示范县建设查出病例尽量给予治疗”的要求,具体确定了2008年度各县(区)治疗任务及药品分配数(见附表1)。省上分配药品现已到达市上,请各县(区)于2月底前派人来我中心地病慢病科办理领取手续,以保证治疗工作的按期开展。

二、         治疗时间与服药剂量

1.治疗时间:按照省上要求,各县区必须于3月初完成第1次服药,5月中旬完成第2次服药,10月中旬完成疗效判定及资料、总结的上报工作。

2.服药剂量、方法与注意事项:继续严格按照汉市疾控发[2007]25号文件附件Ⅰ《缺碘性甲状腺肿碘化油胶丸治疗方案》中的各项要求执行。

三、         工作要求

1.开展缺碘性甲状腺肿治疗工作是省、市“十一五”地方病防治规划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要进一步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督导检查与技术指导,确保治疗工作的质量。治疗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省上的治疗方案和有关规定,切实把好“筛查、服药、判愈”三关,严格掌握禁忌症及正确服药剂量、方法,不搞群体服药,确保治疗安全有效。省市计划将组织人员对部分县区的治疗工作开展情况随机进行抽查考核。

2.治疗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均以文件形式上报治疗工作书面总结(不少于400字)及口服碘油及疗效登记表(附表2)和缺碘性甲状腺肿治疗统计表(附表3-13-23-3),报表格式与2007年表格相同(A4复印纸打印)。以上报表资料加封面(附表2)装订成册,于1020日前一式两份报送我中心地病慢病科,同时自行以文字和电脑形式存档备查。

   二○○八年元月三十一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831318284826    2008年口服碘油登记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8313182821466    表2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8313182841881    汉中市2008年缺碘性甲状腺肿治疗结果统计(7-14岁)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8313182852458    汉中市2008年缺碘性甲状腺肿治疗结果统计(15岁以上)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831318293743    汉中市2008年缺碘性甲状腺肿治疗结果统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