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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2008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要点

发布时间:2008-03-13来源:地方病防治科作者:

2008年是执行省、市政府“十一五”地方病防治计划的第三年。根据《陕西省2008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要点》,结合汉中工作实际,确定我市2008年的地方病防治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理念,继续认真实施全市“十一五”地方病防治计划和中、省地方病专项资金项目,围绕碘缺乏病监测、碘盐质量管理、缺碘性甲状腺肿治疗、大骨节病调查、布病监测、高砷水筛查、防氟砷改灶长效机制的巩固和完善、示范县建设等重点工作项目,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和组织管理,搞好部门协作配合,深入开展人员培训与健康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与技术指导,积极落实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全年各项防治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主要防治工作项目

(一)加强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

   1、卫生与盐业、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共同协作,继续抓好盐业市场管理和合格碘盐的供应,确保病区群众食用合格的碘盐。全市居民碘盐合格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稳定控制在95%以上,持续巩固碘缺乏病防治成果。
  2、利用部分国家转移支付防氟(砷)改灶专项经费炉具配售的周转资金,继续用于解决镇巴县氟砷中毒病区改灶的破损部件的更换问题,建立和完善防氟(砷)改灶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防氟(砷)改灶工作成果。
   3、通过实施扶贫异地搬迁、退耕还林(草)换粮等措施,努力改善地方病区群众生存生活条件,预防和消除地方病危害。
  4、卫生与农业(畜牧)部门密切协作,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7]286号)精神,抓好畜间免疫,落实免、检、处相结合的布病综合防治措施,严防人畜间布病疫情的发生。
  (二)组织有效的现患治疗工作。

全市安排3100例缺碘性甲状腺肿病人治疗,按照省上要求,各县区必须于3月初完成第1次服药,5月中旬完成第2次服药,10月中旬完成疗效判定及资料、总结的上报工作。治疗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省上的治疗方案和有关规定,切实把好“筛查、服药、判愈”三关,严格掌握禁忌症及正确服药剂量、方法,不搞群体服药,确保治疗安全有效,力争使总有效率达到90%以上,省市将组织人员对部分县区的治疗工作随机进行抽查考核。
  (三)坚持做好病(疫)情监测。
    1、按照省卫生厅等四厅局联合印发的《陕西省碘缺乏病监测方案(试行)》要求,在全市11县区继续开展对居民用户层次的碘盐质量监测工作,每县区检测居民食用盐样不少于288份,515日前完成数据的计算机录入、传送与总结上报工作;同时,每个县区随机抽5个碘盐监测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所小学,每所小学随机抽查其中42810岁学生(男女各半),用触诊法检查甲状腺肿大情况,检查及结果的上报工作与碘盐监测同步进行。

2、根据省地研所《关于参加2008年全国IDD实验室外质控网络常规运行的通知》要求,今年市疾控中心及汉台、镇巴、宁强、佛坪、洋县疾控中心实验室继续参与全国碘缺乏病实验室外质控网络常规运行考核,310前完成考核样品的检测分析与结果的上报工作,考核结果要全部达到合格要求。

 3、按照《陕西省人间布鲁氏菌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2007年陕西省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要求,确定城固县为今年全省非重点疫区监测县。在市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由该县组织布病流行病学调查队,选择3个以上固定监测乡,其余为非固定监测乡,开展不少于1000人的可疑布病病例的主动搜索调查工作,并对可疑对象采集不少于100人的血清进行血清学监测,11月底前报送监测结果与监测总结。

4、根据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和我省的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在南郑县大骨节病区中选择一个病区村,完成80名以上712岁儿童大骨节病病情监测与X线拍片调查工作,11月底前报送监测结果与监测工作总结。

5、根据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和我省的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在南郑、略阳县大骨节病区中选择人口在300人以上的病区村5个,开展成人大骨节病病情调查工作,每个村临床检查人数不低于全村总人数的80%,并在每个县中选择1个村拍摄不少于50人的X线片检查。通过这项调查,了解掌握我市成人大骨节病分布和流行特征,为进一步采取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6、根据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技术方案和我省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市需完成15个村居民饮用水源高砷水筛查检测工作,每个村检测份数不少于全村居民饮用水源总数的10%,由通过今年全省组织的质控考核合格单位具体承担水砷的筛查检测任务,11月底前报送筛查结果与总结。

(四)继续推广地方病示范县创建工作。

在全市尚未实施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的县区,确定城固、南郑、洋县、勉县今年开展示范县建设经验推广工作,以加快建立和完善地方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和新型防治模式的步伐,4个县要尽快安排启动完成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任务,争取10月底前考核验收。
  二、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召开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启动会暨2008年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总结、评估2007年工作,安排部署新一年中省防治项目和具体防治工作任务,签订2008年度地方病防治目标责任书。
  (二)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努力做好地方病防治各相关成员部门的协调工作,统一认识,通力合作,开展综合防治,确保“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防治项目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切实落实地方病防治专项资金。按照省市“十一五”地方病防治计划确定的人均年投入标准,按要求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把专项经费落实到位,保证最基本防治工作及其活动的开展;管好用好中省和市、县本级财政投入的专款,做到项目专款专用,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四)组织“十一五”防治计划中期督导检查。按照省上安排要求,今年计划以市政府名义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十一五”地方病防治计划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以掌握工作进度、规划目标实现情况及存在问题,同时为接受省政府组织的中期检查做好准备;按照市上与各县区及市级业务单位签定的年度目标责任书,组织年终考评验收、评比表彰。

(五)加强防治能力建设和人员培训。一是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病实验室建设,增加必要的检验设备和检测技术人员,市疾控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努力使全市11县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全部具备独立开展碘盐检测及水氟水砷检测能力,为地方病防治项目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二是积极争取省市经费投入,加强和改善县区疾控中心地病科办公装备,使之更加适应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三是市县区疾控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的配备,市级配备不少于4名、县区不少于2名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以保证正常防治工作的需要;四是举办一期全市地方病防治业务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我市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的业务工作素质和工作质量。
  (六)深化宣传和健康教育。根据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要求,今年在全市11县区组织开展地方病危害及防治科学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每个县区要选取病种较多且病情较重的3个项目乡镇,在乡镇中心小学四至六年级学生中开展地方病健康教育活动;在每个乡镇中选取3个村,由乡镇中心小学受训的目标学生为目标妇女传播地方病相关健康信息,活动开展前后分别要进行基线调查及活动效果的评估总结。同时,各县区要继续围绕5.15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碘缺乏病防治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镇巴县要严格按照《陕西省燃煤型氟砷中毒健康教育行动计划》要求,继续做好燃煤型氟砷中毒的健康教育工作,要将病区群众特别是在校学生和家庭主妇作为重点目标人群进行宣传,强化全民防病意识,为推行和自觉接受有效防治措施提供保证。
  (七)广泛开展信息交流。各县区要继续积极向《陕西地方病防治》简报投送稿件,每县区至少刊播一篇以上,及时宣传交流各县区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活动、工作进展、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全社会传递有益于推进地方病防治事业发展的信息资料。简报稿件刊登情况将作为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