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地方病防治示范县经验推广工作技术指导方案之二
《大骨节病病情调查技术指导方案》
根据《陕西省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和《汉中市地方病防治示范县经验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大骨节病的病情本底资料,探索建立防治大骨节病的长效工作机制和科学防治措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调查对象与范围
已确定为大骨节病病区的所有乡镇中7--16岁在校学生及16岁以上人群。
二、调查内容与方法
1. 大骨节病病情普查:对已确定为大骨节病病区的乡镇中全部7—16岁在校学生及所有病区村16岁以上全体村民进行病情普查,对病区乡镇中的非病区村开展线索调查,如发现有大骨节病患者再进行病情普查。
2. 在发现Ⅰ度以上病人的学校拍摄7--12岁儿童右手X线片检查,各年龄随机抽样,每校拍片人数不少于50例。
三、调查指标要求
1、7--16岁在校中、小学生临床普查率不低于95%。
2、病区村16岁以上村民临床普查率不低于80%。
3、7--16岁在校学生数以调查时该校实有学生数为准,病区乡镇及病区村16岁以上人口数以上年年终人口数为准。
四、诊断标准
执行GB16003—1995《大骨节病诊断标准》(见附件1)
五、临床检查方法及判定基准(见附件2)
六、组织分工与工作要求
大骨节病病情本底调查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为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资料的可靠性,必须在当地政府或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开展调查工作。市、县地病办或卫生局负责制定调查实施方案、开展人员培训、组织督导检查与抽查验收等工作,市、县疾控中心负责病情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技术指导以及调查资料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县、乡地方病专业人员负责病情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中X线拍片检查由市、县疾控中心具体负责。调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格按方案要求开展调查工作,保证调查结果的准确可靠。全部调查资料均要归档保存,其中病人花名册及调查结果汇总统计表资料县上应统一输入电脑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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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五月四日